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、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湘教发〔2026〕13号)、《麻豆成人
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教字〔2026〕22号)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转专业工作。
组长:李小华、施晓蓉
副组长:刘兆丰、罗卫、刘向龙
成员:黄晓燕、陈玄哲、邓奕、段建、罗洪光、李文菁、曹伟平、龙鹏程、李玉蓉
二、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
专业名称 |
接收人数 |
2025级 |
2026级 |
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|
6 |
2 |
智能建造 |
10 |
5 |
建筑学 |
5 |
/ |
工程管理 |
10 |
/ |
合计 |
31 |
7 |
三、申请条件
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《麻豆成人
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教字〔2026〕22号)的相关条件。
四、遴选办法
(一)如申请转入学生数在麻豆成人
专业(类)招生计划以内,且申请转入学生符合麻豆成人
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应专业基本要求,学院予以接收,如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,学院按以下方式遴选:
1.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;
2.考核方式为面试,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、身心健康及专业学习能力等方面,满分100分。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;
3.考核结束后,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录满接收指标为止。
(二)学院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在校生总数的20%以内,其中留级转出学生不超过5%。当申请转出人数超出限额时,依据学生所在专业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遴选;平级转专业与留级转专业实行分开排序、分别遴选。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,学院予以优先考虑:
1.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出具证明,确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2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五、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
时间段或时间节点 |
工作进程 |
9月8日前 |
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申请表(含附件材料)纸质材料至教务办李玉蓉老师处 |
9月11日前 |
转出学院完成审核、公示、材料报教务处 |
9月21日前 |
转入学院完成审核及遴选、公示、材料报教务处 |
六、其他
1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麻豆成人
转专业相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2.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七、联系方式
1.地点:新建工楼319办公室
2.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李老师 0731-58680204
麻豆成人
2026年6月29日
(审核:刘兆丰 李小华 施晓蓉)